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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能源局、甘肅省農業農村廳、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聯合下發《關于開展甘肅省“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 試點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甘肅省的“沐光行動”、“馭風行動” 試點工作。
兩類試點項目均應于2025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產。
一、“千家萬戶沐光行動”試點
1、一個市州選擇一個縣,該縣選擇1-2個示范點
2、項目投資模式
工業企業屋頂:企業自投、“企業+企業”合作
公共建筑屋頂、村集體空地:鼓勵采用“企業+集體”的建設模式
居民建筑屋頂:鼓勵采用“企業+農戶”的建設模式、農戶自投
農戶自投,需提供主要光伏設備購置發票;
其他類型,備案文件中應至少包括投資主體、建設地點、建設規模、接入方案、消納方式等內容。
3、建設規模及電量消納方式
單點建設規模應小于6兆瓦。
所發電量可采用“全額自發自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全額上網”等多種方式。探索分布式光伏分時上網電價機制,推動分布式光伏上網參與市場。
試點項目應于2024年三季度具備建設條件,2025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產。
二、“千鄉萬村馭風行動”試點
1、每個市選擇1個縣,每個縣選1-2個行政村,
2、項目投資模式
以村為單位,每個村確定1個投資主體,投資主體與村集體按“村企合作”模式,共同參與項目開發建設運營。
鼓勵依法通過土地使用權入股、設置公益崗位等方式探索形成“共建共享”鄉村能源合作新模式。
3、建設規模及電量消納方式
結合當地電網可承載能力,每個行政村規模不超過20兆瓦,由電網企業實施保障性并網,以就近就地消納為主,
上網電價按照并網當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執行,鼓勵參與市場化交易,參與市場化交易電量不參與輔助服務費用分攤,后續視國家省級政策變化進行調整。
4、配儲要求
河西地區按照15%、4小時配置儲能設施,
河東地區按照10%、2小時配置儲能設施。
5、用地要求
建設地點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在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和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農村零散非耕地。
對不占壓耕地、不改變地表形態、不改變土地用途的用地,探索以租賃等方式獲得。確需占用耕地的,應當依法依規辦理用地手續。
試點項目應于2024年底完成審批,2025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產。
三、甘肅省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
上文提到,兩類試點項目均要參與市場化交易,上網電價按現行政策。
2023年10月27日,甘肅省工信廳發布《甘肅省2024年省內電力中長期年度交易組織方案》,提出新能源發電交易價格機制:
新能源企業峰、谷、平各段交易基準價格為燃煤基準價格乘以峰谷分時系數(峰段系數=1.5,平段系數=1,谷段系數=0.5),各段交易價格不超過交易基準價。
電力用戶與新能源企業交易時均執行國家明確的新能源發電價格形成機制。
從上文可以看到,
1)新能源項目:各段交易價格≤交易基準價
2)交易基準價 = 燃煤基準價格 * 峰谷分時系數因此,甘肅省新能源項目,各階段電價交易的上限如下表所示。
5月22日,甘肅省能源局、甘肅省農業農村廳、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聯合下發《關于開展甘肅省“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 試點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甘肅省的“沐光行動”、“馭風行動” 試點工作。
兩類試點項目均應于2025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產。
一、“千家萬戶沐光行動”試點
1、一個市州選擇一個縣,該縣選擇1-2個示范點
2、項目投資模式
工業企業屋頂:企業自投、“企業+企業”合作
公共建筑屋頂、村集體空地:鼓勵采用“企業+集體”的建設模式
居民建筑屋頂:鼓勵采用“企業+農戶”的建設模式、農戶自投
農戶自投,需提供主要光伏設備購置發票;
其他類型,備案文件中應至少包括投資主體、建設地點、建設規模、接入方案、消納方式等內容。
3、建設規模及電量消納方式
單點建設規模應小于6兆瓦。
所發電量可采用“全額自發自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全額上網”等多種方式。探索分布式光伏分時上網電價機制,推動分布式光伏上網參與市場。
試點項目應于2024年三季度具備建設條件,2025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產。
二、“千鄉萬村馭風行動”試點
1、每個市選擇1個縣,每個縣選1-2個行政村,
2、項目投資模式
以村為單位,每個村確定1個投資主體,投資主體與村集體按“村企合作”模式,共同參與項目開發建設運營。
鼓勵依法通過土地使用權入股、設置公益崗位等方式探索形成“共建共享”鄉村能源合作新模式。
3、建設規模及電量消納方式
結合當地電網可承載能力,每個行政村規模不超過20兆瓦,由電網企業實施保障性并網,以就近就地消納為主,
上網電價按照并網當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執行,鼓勵參與市場化交易,參與市場化交易電量不參與輔助服務費用分攤,后續視國家省級政策變化進行調整。
4、配儲要求
河西地區按照15%、4小時配置儲能設施,
河東地區按照10%、2小時配置儲能設施。
5、用地要求
建設地點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在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和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農村零散非耕地。
對不占壓耕地、不改變地表形態、不改變土地用途的用地,探索以租賃等方式獲得。確需占用耕地的,應當依法依規辦理用地手續。
試點項目應于2024年底完成審批,2025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產。
三、甘肅省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
上文提到,兩類試點項目均要參與市場化交易,上網電價按現行政策。
2023年10月27日,甘肅省工信廳發布《甘肅省2024年省內電力中長期年度交易組織方案》,提出新能源發電交易價格機制:
新能源企業峰、谷、平各段交易基準價格為燃煤基準價格乘以峰谷分時系數(峰段系數=1.5,平段系數=1,谷段系數=0.5),各段交易價格不超過交易基準價。
電力用戶與新能源企業交易時均執行國家明確的新能源發電價格形成機制。
從上文可以看到,
1)新能源項目:各段交易價格≤交易基準價
2)交易基準價 = 燃煤基準價格 * 峰谷分時系數因此,甘肅省新能源項目,各階段電價交易的上限如下表所示。